各位教师:
2021年申报教授和副教授职务评审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,具体材料要求如下。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9月13日前交至人事处(纸质版交到明华楼543,电子文件包发送到邮箱🚶♂️:355185732@qq.com)🪺。
一🥻、申报人电子材料文件包:
命名格式🍁:学校全称+正高/副高+一级学科代码+姓名
示例:意昂体育5+正高++材料科学与工程+姓名
一级学科代码请按照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》(201804)填写♦︎。
1.《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表》PDF格式
2.《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成果登记表》PDF格式
3.《高级职务评审送审材料一览表》
4. 成果材料
(1)成果命名格式
示例👈🏼:01主送1、02主送2😉、03主送3🦇、04报送1🦾、05报送2
(2)主送👧🏻🚶➡️、报送成果排序应与《登记表》一致。
(3)主送成果排序应与《评议表》代表作1-3一致。
二、纸质版材料要求:
1.《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表》一式5份,《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成果登记表》一式5份
2.《一览表》和《登记表》中“特殊情况”一栏🏇🏻,请填写连续申报、上一次申报年份🗜、转评、破格🫠、公共课老师等需要说明的特殊情况。
3. 共5套材料👩🦼🤟,每套材料请用档案袋封装,并分别贴上《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成果登记表》。《登记表》中,申报正高限填成果7项,申报副高限填成果5项,其余成果可以在备注栏列出,不需提交材料。
4. 破格申报者⤵️,需在达到正常申报成果要求基础上,另外再提供2项符合要求的成果🛎。
5. 连续申报者🧺,主送中应有1项符合要求的新成果。该新成果为上一次申报递交成果之后、本次学校收取材料截止日期前新增的成果🦓。
6. 非首次申报者,需填写上一次申报年份。
7. 列入《登记表》主送👶🏿、报送的成果需提供佐证材料,未列入《登记表》主送、报送的成果请勿提供👰🏿♂️。
8. 如成果为中文论文,应一并提交本人承担部分、期刊封面、封底和目录🚣🏽,并在目录上标出论文标题。论文应已在期刊正式发表,收稿通知视为无效。
9. 如成果为专著💊、教材、教学参考书,不能提供电子版的,可提供纸质版原件或经学校人事处审核盖章的复印件🕺🏼。如为合著🧑🏽🏭,应注明本人实际承担部分,提交承担3万字及以上的编撰任务说明🤛🏻,其他合著者签名✊🏿。
10. 如成果为外文论文,需提供中文检索报告,并在检索报告上标出主送及报送编号。
11. 如成果为奖项👨🏿⚕️,需提供奖项证书🧍🏻♂️、内容说明。
12. 如成果为项目课题💆🏻,需提供结项(题)证明、结项(题)报告。
13. 如成果为专利,需提供专利证书🟦、专利说明书。
14. 如成果为转化🆒,需提供上海高科技成果转化A级认定证明、内容说明。
三👼🏻、评议表填写注意事项🧑🏽💼:
1.第 7-12页 “代表性论文😭、著作🍪、科研等成果评价”第一篇(项)至第三篇(项)填写顺序须与“学术技术能力登记表”主送材料前三项保持一致🤱🏿。
2. 第13-15页 请申报人填写页眉中的“学校”、“申报对象姓名”、“拟聘职务”。“编码”由评估院统一填写🧛🏻♂️。
3. 由于材料送审经过的环节较多,在材料返回过程中🚋,有遗失的可能性,请务必自留备份。
注👍🏼:除从事公共基础课(公共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、公共外语🩶、公共体育🥽、计算机应用基础等)🚭,以及艺术等特殊学科教学的教师外🧑🏿🦰,凡1962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教师受聘教授,应具备硕士学位;凡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受聘教授,应具备博士学位🙍🏼;凡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受聘副教授✩,应具备硕士学位。